二手房
分类:房产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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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二手房”,必然就有“一手房”,区分这两种房屋的最常见标准是是否已经办理分户产权证。按照此标准,即使是未居住过的新房,已办理分户产权证后再进行交易的,就属于二手房;如果未办理分户产权证,则属于一手房。分户产权证就是我们日常见到的,记载有分摊建筑面积、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的不动产权证书。分户产权证是相较于总产权证而言。总产权证指的是由房产商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即房屋所有权的
登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按照程序规定,在房地产项目竣工后,房产商向登记机构申请权属登记,登记机构向房产商颁发总产权证。而分户产权证是每套房子的权属证明,在办理总产权证后,通过房屋测绘,计算分摊建筑面积、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再单独制作分户产权证。在办理分户产权证后,该房产的交易就被纳入有效的监管范围内。如果因房屋买卖涉及房屋产权变更,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简称过户登记)才能生效,其交易过程受到法律的监督与保护。